关于任德梁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
根据《关于印发<新疆师范大学202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>的通知》(新师审字〔2026〕2号)安排,我处委托陕西鸿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派出审计组,自2026年6月25日起,对新疆师范大学供热站主任任德梁同志自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,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(调查)有关单位。
审计期间,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,请与审计组联系。
联系电话:0991-7654157
联系地址:温泉校区行政楼420室
特此公告。
新疆师范大学审计处
2026年6月24日